四川开展暑期专项治理:不能把暑假变成学生的“第三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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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7月11日电 (记者 贺劭清)记者11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暑期是隐形变异、乱收费、恶意炒作等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的高发频发期,为持续做好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四川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发布《四川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不能把暑假变成学生的“第三学期”。

《通知》明确,四川各地要依托街道网格化治理体系,在暑期持续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广泛动员街道、居委会、社区等力量,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严查重处学科类培训机构暑期违规开班,严查重处各类机构或个人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查重处以“一对一”“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学生托管”以及研学、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查重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等问题。对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在实名制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四川各地要根据《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设置标准,对照准入标准和审批条件,加快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及时为合规机构办理行政许可,确保证照齐全,纳入统一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监管。

《通知》提出,四川各地要加强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培训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合理定价,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特别是借暑期之机肆意涨价的做法,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全面加强预收费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严防“绕开平台”线下交易,逃避监管,杜绝“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四川各地将深入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数据稽核专项行动,按要求开展抽查,督促培训机构逐一对标整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涉艺考有关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

此外,《通知》还提出,四川各地要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暑期学习生活,理性看待校外培训,非必要不培训,不参加违规培训。有条件的学校要开展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各地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统筹动员科技馆、博物馆、少年宫、研学基地、高科技企业作为暑期科学教育实践基地,为学生提升科学素养、过好丰富多彩的暑期生活提供载体和平台。(完)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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