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 不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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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电 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3月7日消息,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近日印发《促进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

其中提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不上缴国库。扣除对完成和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后,应当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并对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和发展给予保障。完成、转化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包括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技术转移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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