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信息算财产吗?专家:需对无形资产建立评估体系

11

手机里的信息资料算财产吗?(百姓关注)

信息时代,丢手机有时比丢钱还闹心。某市市民张女士最近就深有体会。

前不久,张女士在家附近小区街心公园散步时,忽然发现手机不见了。张女士赶紧借电话打过去,提示手机关机,于是给移动客服打了电话挂失,并随即拨打110报案。

很快,民警赶到,在公园管理处调出监控录像。原来张女士不慎把手机落在公园长椅上,很快被一位戴墨镜的男士捡走了。民警顺着监控线索寻找,张女士也请居委会帮忙,在周边各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寻机消息。第二天上午,张女士收到消息,那位男士就住在附近一个小区。民警在物业配合下进行排查。当晚,一位女士就送来张女士丢失的手机。

可当张女士打开手机一看,里面存储的所有资料都消失了,通讯录、照片、聊天记录,还有多年积累的资料全部化为乌有。这位女士解释说,是她上初中的儿子按网上提示破解了手机密码,并将手机恢复出厂设置。张女士拿着这部手机找到厂家售后,工作人员表示,资料已无法恢复。

张女士拿着空白手机,感到痛心和无奈。手机不贵,又用了多年,并不值钱。对她来说,手机的价值更多体现在所存储的信息上。在这种情况下,张女士能否向对方索赔,又该按什么样的标准索赔?记者采访了两位律师。

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文生认为,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后不可以随意处置。如果拾得人故意损毁手机,如故意损坏删除相关数据、资料、照片等,造成手机损坏或不可逆的数据文件损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范围包括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两方面。”王文生说。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迟日大认为,民法典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张女士的事例中,拾得人实际造成遗失手机数据和信息的毁损灭失,涉嫌构成故意毁坏遗失物。

“民法典规定,财产损失按照损失时发生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不过,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还需要对有价值的数据、信息等新型无形资产建立财产评估标准体系。”迟日大说。

本报记者 孟海鹰 【编辑:苏亦瑜】

福建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 为美国输入

台青大陆创业 五一假期遇“甜蜜烦恼”

中国九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

人民日报钟声:中国统一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联播丨两个奥运同样精彩 凝聚信心一起向未来

共话中国经济新机遇丨专访:开放的中国大市场将给全球市场参与者带来广泛机遇——访毕马威中国副主席黄文楷

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余刚被“双开”

2月18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7.1697元 上调5个基点

乡约福建:600年传统村落诗意安居

林书豪复出战方硕“抢戏” 这本就是他的舞台

北京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大检查 发现并整改疫情防控隐患89处

女博主未带证件回民宿被拒,保安发出过激言论 警方回应

“感知中国·美美与共”中国·印度青少年文化交流日活动在京举行

拒挂中国国旗,一台资酒店道歉!

希腊恶犬咬死男童案宣判 犬主人被判5年有期徒刑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任铁的个人主页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