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店售口罩7天暴涨28倍 经营人牟利16万元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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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店售口罩7天暴涨28倍

网店经营人牟利16万元被提起公诉

孙云/顾承骁

本报讯(通讯员 顾承骁 记者孙云)进价每盒5.1元的口罩,经几番涨价后身价倍涨,最终的售价竟然飙升至每盒198元!疫情当前,顶风作案,着实不该!近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对经营网店哄抬口罩价格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提起公诉。到案前,谢某在短短7天内就通过抬高口罩价格非法获利16余万元。

日前,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电话举报,反映某网上店铺销售的非医用一次性口罩不断涨价,松江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后,在浦东新区一处住宅内将嫌疑人谢某抓获。因案情恶劣,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也提前介入该案。到案后,谢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谢某是涉案店铺的经营人,为了牟利,他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正常销售价仅为每盒7元的“AMMEX/爱马斯一次性使用无纺布口罩”(规格:50只/盒)连续提高价格销售,分别跳价至21元/盒、58元/盒、68.6元/盒、82.6元/盒、103.6元/盒、125元/盒、138元/盒、135.6元/盒、159.6元/盒 等 价格,最终定格在198元/盒的高价上。自1月23日涨价至1月29日下架,谢某累计非法获利人民币16余万元,售出口罩1981盒,其中部分口罩还是销往武汉、襄阳、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

谢某哄抬口罩价格,不仅销售数量大,而且时间跨度长。检察官认为,正值全国抗击疫情急需防疫物资之时,在此严峻关头,不法经营者层层加码、投机涨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据相关司法解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的物价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据此,松江检察院3月12日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谢某提起公诉。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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